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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徐州医学院关于主楼10KV配电室自动灭火装置的招标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28日 11:09     点击:291

徐 州 医 学 院

 

主楼10KV配电室 自动灭火装置

 

     

(1104

 

 

 

 

 

 

徐州医学院物资采供中心

201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1

项目名称:主楼10KV配电室 自动灭火装置

2

买方名称:徐州医学院

买方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东甸子

邮编:221004

 

3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4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

5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

6

办理投标手续时间及地点:

20114 15日北京时间900-1100,徐州医学院物资采供中心

招标项目名称:徐州医学院主楼10KV配电室 自动灭火装置

投标人名称:××××××

7

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1 415日北京时间1100

开标日期及时间:2011 415日北京时间1410

开标地点:徐州医学院物资采供中心

 完成日期:2011510日前(免税设备另议)

联系人:寇景云 电话:051683262057-11

收货人:李新健 电话:051683262057 (提供发票及合同复印件)

8

发售招标文件:从2011 321日起,在徐州医学院网站、物资采供中心公布招标文件。售价:100(采供中心代收)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公司可以从徐医物资采供中心网页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前交清投标费用,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9

变更幅度:±10%

10

投标时应缴纳人民币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交院财务电话:83262056),否则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开标后中标单位所缴纳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到货验收无问题后予以退还

11

技术标书由投标人招标项目一览表格式自行提供

123

合同签字地点:徐州医学院

一、   

1.资金来源

徐州医学院将用学校财政预算资金,支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指定的项目所签合同款项。

2.投标人资格

具有符合招标项目经营内容及资质的法人单位;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属合法生产商、销售商,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以往的政府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投标企业为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书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买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投标的语言

与投标有关的往来函件、文件等均应使用中文,有中文译名的,外文名称应注明,应使用公制度量衡单位,字迹要清楚。

5.投标书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下列部分:

5.1按照要求填写的投标函、投标书(含技术标书及附件)、投标报价表(单价,分类合计金额,总金额);

5.2投标书附件由投标人根据各自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与正文一致,主要内容包括:产品组成系统说明,产品主要技术性能和结构的详细描述;提供必要的数据、图纸和图片(彩页);产品制造、安装、验收的执行标准;详细的交货清单;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产品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企业就本次投标所能提供的优惠政策或其他特殊政策等。

5.3按照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5.4按照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伴随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授权书、委托代理、经营证书等);

 

6.投标函格式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附件,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简介、来源、数量及价格。

 

7.投标报价

7.1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7.2无论是国内供应还是国外供应的货物投标总价,都应报货物递送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实际交货地(买方指定的最终用户学校的校园内)的价格,应包括运保费、税费、材料费、安装调试费,等其他费用。进口产品国内通关、商检的手续及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并应注明是否免税价。

8.投标货币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进口免税产品可以美元报价)。

9.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厂家同意其在中国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详见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10.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按照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1.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

11.1投标人应提供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数目的正副本,每套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1.2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中。

12.招标项目:参考: 南京燕苑博朗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数量(套)

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

FZXA 5 - BURAN

14

专用手动启动模块

  TFD

2

延时,即启,即停模块

 

2

说明:

1. 技术要求:(1)灭火装置启动方式采用非爆破式,非储压式的固气态转换技术。

(2)灭火装置为无管网形式,单独/若干无外源自成体系。

(3)灭火装置为含导流喷嘴的小喷口形式,易于均匀覆盖过火面,提高灭火效能。

(4)灭火装置能迅速扑灭ABC类火灾和带电电器火灾,灭火时间不大于1秒。

(5)灭火装置的感温元件不以明火燃烧的形式进行温度信号传递,否则会引起二次火灾。

(6)电子自动温感启动器启动温度:70±50,能对有人或无人场合实施不间断自动监控,准确捕捉早期火灾信号。

(7)灭火装置能单独自动/手动启动,也能区域组网启动,或与报警系统联动启动,可反馈启动信号。

(8)启动电流(DC):≥1000 mA、安全检测电流≤150mA

(9)灭火装置使用环境温度:-400C+500C

(10)灭火装置启动有效期可达10年。

(11)超细干粉灭火剂颗粒粒径:按公安部GA578-2005《超细干粉灭火剂》要求,干粉颗粒粒径90%以上 20μm(12)灭火装置具体布置可根据防护空间实际需要略做调整。

    2.含灭火装置1具,电子温感启动器1副,安装吊架1副。

12.2 招标时,一次报总价(含材料费,人工费,质保费等)。

12.3无效投标条款

1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未提交保证金收据的;

3、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标书出现重大偏差,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部分为实质性要求);

5、专职交易员不参加开标会议及质询事宜的;

6、其它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取消的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12.4废标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2.5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处理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单位应当报告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由采购人填写《政府采购重大事项审批表》,申请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以废标。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参照执行。

12.6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条款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1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3.1学校教学、科研、实验设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依法组织评标委员会。

13.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14.投标书的评价、比较和中标人的确定

14.1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14.2评标的基础应是投标人提供产品的性价比、质量、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综合因素。

1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买方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确定合格中标人。

15.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幅度内对“项目需求”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且变更幅度不得超过原标的的10%

16.中标通知:在评标结束后,招标单位将口头或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

投标方接到中标通知后,无法履行投标承诺,购买方将扣除投标保证金并按评标排序结果依次商谈签定合同。

17.签定合同

招标单位在发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把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格式(由徐州市工商管理局统一印制的货物买卖合同)连同双方达成的协议递送给中标人。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格式2天内,应派授权代表前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注明的地点签定合同。

18.完成日期

中标方应在2011 510日前将中标货物交至徐州医学院物资采供中心。

19.付款方式

买方指定的最终用户收到货物验收后签署验收证书,买方在收到验收证书后的4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的95%,其余5%尾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若无重大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20. 投标保证金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质量)保证金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交纳履约(质量)保证金或根据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21.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须密封,应在封面标明:收件单位;投标单位全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联系人;封条上写明“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加盖单位公章;信封上注明“正本”或“副本”,若未按要求密封或标记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此投标。

二、投标函格式

致:徐州医学院

根据贵方招标采购                    货物的招标文件,投标人             (投标人的名称)正式授权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

1.投标函格式
2.
投标报价表及附表
3.
资格证明文件

据此函,签字宣布同意如下:

⑴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的投标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⑵我们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⑶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⑷我们同意在投标人规定的开标日期起本投标书,在投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⑸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
⑹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代表姓名:
地址:                                  地址:
电话、电报、传真或电传:                公章:
邮政编码:                              日期:

三、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2*.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单价3万元以上提供)

5.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其它(最近3年本公司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

7.上一年度相关财务报表及税收认缴证明材料

8.经营业绩一览表

注:带“*”号的为硬性条件,如缺将视为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