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18-2020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做如下变更:
原要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资质和招标资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分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名录登记备案取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入选2018年5月17日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名单。
变更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资质和招标资质:须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分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名录登记备案取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特此公告!
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