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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徐州医科大学校史馆布展设计与施工(二)

发布时间: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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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徐州医科大学校史馆布展设计与施工项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校史馆主展区面积为569.66㎡,而建筑施工图和实地勘察测量面积约680㎡,相差约120㎡。

问题:

1、我公司参与投标,出设计效果图以哪个面积为准?

2、校史馆主展区面积若以569.66㎡为准,主展区长宽分别为多少?

3、相差约120㎡,120㎡是否做其他用处?

答:按各公司自己测量的面积设计。

   二、招标文件第8页,“14.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四部分组成,投标人须另行提供电子文件U盘一个。”招标文件第14页,21.2.1要求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装订在一起,不要单独密封,而第21.2.3条要求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及电子U盘分别密封。这三个条款中的21.2.1条款和另外两个条款不相符,请问,本次投标是否是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分别单独装订和密封,且电子U盘单独密封,含电子U盘共计5个密封包,所有密封包封口处均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答: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分别单独装订,统一密封在一起。U盘单独密封。

三、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是否统一密封。

答: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复印件统一装订密封,原件自行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