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询价采购以下设备,欢迎符合要求的厂商报价(可以分开投标):
采购编号 |
产品名称 |
参考规格/功能 |
数量 |
用途 |
201608201 |
恒温恒湿箱 |
HWS-250 |
1 |
科研 |
201608202 |
鼓风干燥箱 |
DHG-9070A |
1 |
科研 |
201608203 |
真空减压
干燥箱 |
YB-Z |
1 |
科研 |
201608204 |
配液罐 |
PJ-01D,100升 |
1 |
科研 |
201608205 |
PH计 |
FE20-K |
2 |
科研 |
201608206 |
水分测定仪 |
ZDJ-3S |
1 |
科研 |
201608207 |
电位滴定仪 |
ZDJ-3D |
1 |
科研 |
备注:以上提供的为参考型号,厂商应提供不低于以上参考性能的产品。
1、2016年6月9日上午11点前将报价单(请注明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密封后连同图片送达招投标工作办公室采购管理科,过时以无效处理。
2、请一次性报单价及总价;厂商应提供配置产品说明并附彩页及经营资质文件、到货期限、售后服务等信息,并免费送货安装。
3、我方确定的供货商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指定日期内到我校国资处签订合同,逾期做废标处理。签订合同前合同总额超过2万元的供方应交合同总额5%的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
4、结算方式:
(1)进口货物结算:产品货到后,凭借外贸公司出具的划款通知支付90%货款至外贸 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后,凭借外贸公司出具的实际付汇水单和全额发票于30日内进行最终尾款结算。
(2)非进口货物结算:产品验收合格后,中标方提供全额发票并持合同进行结算,招标方于30日内付款。
(3)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联系地址:招投标工作办公室四楼419室
联 系 人: 徐老师、谷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262559 徐老师
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2016.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