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7月6日上午11点前将报价单(请注明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密封后连同图片一起送达招投标工作办公室采购管理科,过时以无效处理。 备注:报价单一式两份。 2、报价要求: (1)请一次性报单价及总价;厂商应提供配置产品说明及经营资质文件、到货期限、售后服务等信息,并免费送货安装。 (2)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3)报价包含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应为货物递送到实际交货地(最终使用方指定地点)的价格,包括运保费、税费、装卸费、材料费、安装调试费、施工费及质保期内的一切费用,进口货物报价另包括外贸代理费、报关费、商检费等其他一切费用。 3、我方确定的供货商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指定日期内到我校国资处签订合同,逾期做废标处理;合同总额超过2万元的项目,供方需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质量保证金。 4、结算方式: (1)进口货物结算:产品货到后,外贸公司出具合同总额90%的款项发票,招标方凭借发票办理款项支付手续,产品验收合格后,凭借外贸公司出具的尾款发票于30日内进行最终尾款结算。 (2)非进口货物结算:产品验收合格后,中标方提供全额发票并持合同进行结算,招标方于30日内付款。 (3)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联系地址: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学生宿舍10号楼东侧板房115室。 联 系 人: 徐老师、谷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262559 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2017.6.30 |